一、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1)男性硕导:出生日期在1968年7月31日之后。
(2)女性硕导: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硕导,出生日期在1968年7月31日之后。具有中级职称的女性硕导,出生日期在1973年7月31日之后。
2.职称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可申请学术学位硕导招生资格;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在研行业或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可申请专业学位硕导招生资格。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3年(2022年1月1日之后)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且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2.主持省部级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等),且发表被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或SCI、EI收录论文2篇或授权发明专利2项;
3.主持在研各类科研项目且经费到账不低于10万元,并发表被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或SCI、EI收录论文3篇;
4.主持在研各类科研项目且经费到账不低于10万元,并首位出版学术专著1部;
5.主持在研各类科研项目且经费到账不低于10万元,并首位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包括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3年(2022年1月1日之后)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具有相关行业、领域应用背景的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不含自筹项目、校级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相关行业、领域应用背景项目累计到账经费达到30万,且至少有1项在研项目。
四、相关要求
1. 严格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 原则上导师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可兼任。专业学位导师在同一类别内最多可申请两个领域。
3. 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承担过研究生教学任务。初次申请者,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能够承担研究生教学科研任务。
4. 校外兼职导师,是指学校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已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由联合培养单位推荐、经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用于推进科教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导师。校外兼职导师可以作为第一导师,须与具有我校相应招生资格、且已建立固定合作关系的校内合作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
5. 为保证有充裕的精力进行研究生指导工作,每位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指导在读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5人。
五、备注
1.学院在分配2026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将向科研水平高、经费多、成果多的老师倾斜。
2.论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本人第二且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内教师所有成果均要求以英国上市公司365及学院所属平台为第一单位。授权发明专利要求申请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本人第二且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的职务发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或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
(1)严格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3)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论文答辩以及联系出国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4)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且不能保证正常指导研究生。
(5)学校学位论文评审或上级抽检中,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任一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均按《365(VIP)英国上市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第三条执行。
4. 未尽事宜,由英国上市公司36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